用车服务协议欢迎使用XX租车感谢您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下称“服务”)
服务由XX(上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特别提示,您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表示您已同意本条款
本协议由XX(上海)科技有限公司制定公布并予以实施
客户在进行申请注册时应完整、仔细地阅读本协议,客户完成用户注册将被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以下全部条款
鉴于除客户之外的其他第三方已经对本协议内容予以确认,在客户以本协议约定的任意一种方式提出预定用车服务申请并完成付款(付款方式包括实际支付以及授信客户在信用额度内的透支支付),本协议即在各方之间发生效力
各相关方接受本协议条款之约定,即视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规定并认可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做出的裁定书、判决书、决定等法律文书的效力
本协议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对本协议执行前发生的各方法律关系,由各方具体协商解决
对本协议执行后发生的各方法律关系,按照本协议之约定执行
本协议如有修改,则各方直接适用修改后的协议,除非各方一致同意按照原协议约定执行
本协议未作约定事项之补充及对本协议具体条款之解释,由XX租车负责
本“XX租车”用车服务协议(以下简称“用车协议”)于XX年6月制定并公布,由以下各方共同信守:甲方:与乙方签订预约用车代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预约合同”),且在乙方XX租车成功注册并完成用车预约的企业或个人用户
乙方:XX(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提供预约用车代理服务的有限公司
丙方:汽车租赁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与乙方签订汽车租赁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租车协议”)的汽车租赁公司
丁方:劳务公司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注册,提供劳动服务(特指驾驶员服务),与乙方签订驾驶服务合作协议(以下简称“驾驶协议”)的劳动服务公司
为本协议之目的,某些情形下,丙方及丁方被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