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操作规程行车司机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第条行车司机必须具备一定的机械和电气方面的基本知识,经过学习,熟悉行车性能,考试合格、领取合格证,方能持证上岗
第条非行车工禁止开行车
行车工视觉、听觉、心脏、血压必须正常
第条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第条行车司机必须了解所操纵的行车各机构的构造和技术性能、起重机操作规程、安全运行要求、安全防护装置的性能、保养和基本的维修知识
第条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第条上班前不准喝酒,必须坚守岗位
在操作中必须集中精力
禁止进行分散精力的活动
二、操作前的准备第条开始工作前,行车工必须把行车用的吊具、绳索进行认真的检查,不合格不准使用
第条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
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第条检查信号、控制系统和各项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三、操作第涤行车行走时
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米,严禁在人头上越过,不准用行车吊着工件进行加工
对不符合规定的使用要求,行车工应一律拒绝
第条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第条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第条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
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限位代停车,紧急开关代普通开关
第条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
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
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第条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
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
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
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第条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