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工地试验检测活动,根据《关于开展髙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活动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等有关要求,部质监局组织制定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指导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工作,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现将有关事宜及要求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推进工地试验室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建设,不断提髙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客观性,有效发挥试验检测在控制工程质量和指导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工程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范围及内容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以髙速公路新建、改扩建项目为主,其他项目可参照执行,具体内容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
三、有关要求(一)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是促进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的重要举措,其核心是质量管理精细化、检测工作规范化、硬件建设标准化和数据报告信息化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质监机构及项目参建单位要正确理解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内涵,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务求实效的工作原则,安全将提高工地试验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作为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抓实抓好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关要求及费用标准等纳入招标文件,保证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有序开展
各参建单位应将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纳入日常管理,采取有效措施营造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规范运行的外部环境
(三)母体检测机构应加强对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管理和指导,按照合同要求为工地试验室配齐人员、配足设备、选好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