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细则(试行)一、指导思想和考评依据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以促进教职工道德建设,全面提高我校教师师德水平为宗旨,按照宣传教育与约束管理相结合,个体要求与集体要求相结合,正面教育为主,批评教育和惩戒为辅等各项原则,对在职教职工对师德实施月考核量化,纳入教师绩效,期末累计作为教师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二、考核办法1、领导带班检查记实,查岗记录2、平常考查,师生问卷调查3、以月为单位考核4、不尽之处参照相关条款执行三、组织机构:组长:郭宏斌副组长:郭亚斌成员:郭世飞路顺达许挺刘成四、考核项目及赋分标准序号项目主要内容赋分标准得分1道德规范15分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包括例会、集会)服从领导分配,组织纪律观念强,积极上进
缺席一次扣1分,旷会一次扣2分
迟到、早退一次扣0
在公共场合散布消极言论扣2分
工作不服从分配,斤斤计较每次扣5分
2遵纪守法5分自觉遵守《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各种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不违纪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论处
违反学校某项规章制度,一次扣3分,情节较重扣5分
3爱岗敬业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行
工作不敷衍塞责
间操缺席一次扣1分矿工2天以上,此项不得分
请病、事假一天扣1分,擅离职守造成岗位空缺,30分积极组织和参加间操及大课间活动
发现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
不按时完成学校工作,每次扣2分,完成不好的扣1分
4热爱学生10分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的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讽刺,挖苦,歧视学生,经核查属实,一次扣2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情节较轻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