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稿(学习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讲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于2002年9月1日施行至今已经3年多了,办法的执行,将学校、家长、学生该负什么责任划分得明确,为解决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
第一章总则一、办法制定的目的、原则及适用范围目的是为了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校学生伤害事故,保护学生、学校的合法权益
根据《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伤害事故处理的原则是:应当遵循依法、客观公正、合理适当的原则,及时、妥善地处理
办法适用的范围: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旅游、参观、参加志愿者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的处理,都适用办法规定
另外办法在总则中对学校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设施,学校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措施,学生家长(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学生遵守学校规章纪律作了原则规定
第二章事故与责任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
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学校承担责任的12种情况1、学校的校舍、场地、其他公共设施,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或者有明显不安全因素的
如:某个学生半夜从上铺滚下床,腿摔断了,床铺没有栏杆或者是栏杆坏了,学校就要负责
因此提醒学校在修建或者购买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的时候,一定要符合相关标准
2、学校的安全保卫、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