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教育》2013年第7期发表了湛卫清的一篇文章《未来基础教育改革亟待三个“转向”》
其中第一个转向是教育价值取向:从“形而下”的关注到“形而上”的追求,而“形而上”的教育追求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尊重教育的“属人”性
二是尊重教育的教育性
三是尊重教育的整体性
这三个大原则,我认为都是值得思考的
不过在论述“尊重教育的‘属人’性”的时候,举了一个案例窃以为不恰当
这个案例是这样的:某全国优秀班主任对待所谓的“调皮”孩子,从不气恼,而是包容
她常说:“七八九,嫌死狗
调皮是孩子的天性
”看看她是怎么做的吧:“老师,他打我了
”“谁打输了
(老师笑呵呵地问)”“我
”“谁叫你不好好吃饭,个子长得没他高呢
(老师)”……长高了他就不敢打你了(老师)”孩子真的从此开始认真吃饭了,但他绝没想着是为打赢那位高个子
家长也宽心了
乍一看,这个案例中的教师不卑不亢,处理问题充满智慧,并且取得了圆满的结果
然而,细一想,问题不是那么简单
调皮是孩子的天性
这一点对于教育工作者来说,是一个基本的常识
基于这个常识,处理儿童之间的纠纷的时候,第一个原则是心平气和,第二个原则是包容
这两个原则,案例中的老师都做到了
然而还有第三个更重要的原则,就是“分清是非
”面对孩子的告状,老师扮演的既是一个调停者的角色,也是一个裁判者的角色
这个角色扮演的成功与否,以及隐含在处理过程中的道德判断和待人接物的方式对于孩子的价值观的形成,将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案例中的老师,面对两个孩子打架,开始的时候不气不恼,做到了心平气和,值得称道
问“谁打输了”然后嫌被打的孩子不好好吃饭云云,还勉强可以说是幽默
但事情到此为止,戛然而止,就不是教育,而是“和稀泥”
两个孩子打架,肯定有原因
这原因往往是鸡毛蒜皮,在大人看来不值一提
然而,在孩子看来却是大事儿
如果没有经过认真地处理,矛盾不可能得到真正解决,有可能酿成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