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收款收据管理规定修改号:0文件编号:FNLCWC07005页码:1第1条:目的为适应公司发展,规范财务部资金、票据及账证管理,避免财务人员同时担当不兼容职务,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2条:收款收据的适用范围收款收据是基于公司内部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需要,自制的(三联、四联)或外购用于证明收取款项发生的时间、金额及内容的收款凭证
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种业务,具体包括收取员工胸卡押金、胸卡工本费、归还个人借支及退还多余出差借款,各种服务费、货款(收取货款时应在收据的收款内容或项目中注明已开发票,未开发票或须开发票但不开发票的字样)及出车风险金等
第3条:空白收据的保管公司收据应由财务科作为主管部门,空白的收据由指定的会计人员进行保管,并逐本登记在财务部备查登记账上
本公司收款收据一式三联
第4条;空白收据的领用1、领用人领用收据时,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必须在备查登记账上进行逐本登记,领用人在备查登记账本上签名确认
收据的数量按每月计划使用量领取,并须按规定的期限交回保管收据的会计人员办理核销手续
2、用时,保管收据的会计在收据封面的左边记录收据的起止页码,双方签名确认
领用的收据连同账本送财务科长(或系长)及财务部长签名确认
3、司内其他部门因业务需要确需领用收款收据的,需向财务科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使用,且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收据的领取,使用和保管工作,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管理
配合财务科严格做好收据的管理工作
第5条:收据的使用1、收款时,根据收款金额,由会计根据填写收款收据,出纳接收现金并在收款收据上签名确认2、收款收据不得随意涂改、挖补及撕毁;若有作废,必须加注作废标记,且三联全部保留在收据本上,不得有缺号或缺联
3、除收据存根联外,其余各联均加盖“富田-日捆储运(广州)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否则,接收方(包括会计记账联)应当拒绝接受该收款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