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1/20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招聘录用工作中的流程,吸引和选择适用人才,提升公司竞争力,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招聘录用工作
原则标准第三条公司招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机会均等的原则:在公司出现职位需求时,公司员工享有和外部应征者同样的应征机会;2、全面考察和重点考察相结合的原则:招聘需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从知识、能力、技能、品德、经验、健康状况、岗位胜任力等方面共同进行考查,同时重点考察与公司战略、业务、文化密切相关的技能、素质和品性;3、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4、适用原则
第四条可录用人员的基本标准为:1、已满18周岁;2、若招聘人员为专职人员,要求同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3、若招聘人员为兼职人员,无第四条第二款限制;4、能适应公司的管理方式,认同并接受公司的企业文化;5、应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第五条具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招录或暂缓招录:1、与原单位尚未解除劳动关系,或与原单位存在经济或其他纠纷尚未完全解决的;2、患有严重疾病、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以及其他身体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人员;3、正在接受纪检委、公检法等有关部门审查的人员;4、其他不适合公司的人员
权限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组是公司招聘工作的主管部门,其职责和权限如下:1、根据现有编制及业务发展,人员需求,统计各部门的招聘需求,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和分解月度招聘计划;2、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招聘流程和招聘体系;3、维护现有招聘渠道和开拓新的招聘渠道;4、努力提升招聘技巧和专业技能,并对初试、复试考官进行面试培训;5、执行招聘、甄选、面试、推选、安置工作;6、负责面试前专业技术笔试和重要岗位背景调查工作;7、建立后备人才选拔方案和人才储备机制;8、参与面试过程中的薪酬谈判工作,不定期的进行人力资源内外部薪酬状况分析
2/20第七条用人部门应参与到本部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