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关于【】投资入股【】之法律意见书1【】律师事务所关于【】投资入股【】之法律意见书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以下简称“贵公司”)委托,担任贵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贵公司【】投资入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依据贵公司与本所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所出具的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1、本所律师承诺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2、本所律师承诺已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循了诚实、守信、独立2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保证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3、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律文件,由贵公司根据需要随同其他材料一同报告有关政府机关或其他机构;4、本所仅就与贵公司本次交易有关的法律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5、本所已得到包括【】、贵公司及其他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保证,即其已提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或口头证言;其向本所提供的有关副本材料与正本材料一致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其提供的文件和材料完整、真实、有效,且无隐瞒、虚假或重大遗漏之处;6、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为本次交易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国家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在对【】本次交易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性进行充分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出具法律意见如下一、本次交易双方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的双方为:出让方【】,受让方【】
本所律师对出让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