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产品品质标准涂装1
产品涂装表面必须尽可能做到没有瑕疵,并力争在如下方面做到最好:木料的选取上、薄片选取上、加工技术、砂光、涂装和打磨
特别重要的部位在面板前面上半部分、门及抽屉之油漆
2.外露的涂装表面在正常的灯光条件下使用不应该出现不正常和不规则的缺陷,这些缺陷包括:1)面漆下有灰尘,泥土或微粒
2)出现节疤处松脱或开裂,木材缺陷和撕裂
3)除非涂装上允许,表面上不可以出现黑色的节疤
4)薄片开裂,薄片接不密、薄片接合重叠,有胶水印
5)流漆、色漆或GLAZE流漆、橘皮、凹陷、下沉、眼泪痕、GLAZE开裂
6)重覆喷涂,或超喷(由于喷涂不当,导致已涂装之表面受不均匀重复喷涂污染,若是面漆则易产生表面粗糙)
7)涂装有瑕疵或污点
8)砂穿、露出素材或白身
9)拼板木材木色深浅差异过大
10)明显的修补痕迹,软性胶水修补的印迹过于明显
11)修补不良
12)涂膜下面有胶水印
13)刮伤和下陷(由于不良的处理过程)
14)面漆开裂、橘皮剥落或起皱
15)表面粗糙
16)过多抛光产生的碎屑残留
17)螺丝或钉针突出
18)黑斑的大小:长度超过了5/16"(8MM)且在宽度上超过3/16"(5MM)
19)除非设计需要,木材不能有虫孔
3.印刷表面必须没有明显的木纹缺陷,纹理不连续和漏印
4.外露表面颜色,必须保证统一,无论是单独一件不同位置相比较或是整个系统相比较都要求颜色统一
可能产生问题的部分:1)侧板和面板下方的侧档
2)抽前板上方的档和边框
5.实木中间板、边框、封边条或塑胶边条的颜色都必须要同周边的颜色相互协调
6.产品外露表面上的矿物斑痕或污迹要同周边的涂装的颜色相协调
7.产品的涂装亮度要求无论在每一件或整个系统都要统一
8.产品上的饰条要求:1)涂装要求和整体外观风格统一
2)饰条整齐、没有变形、污点、或白斑
3)饰条应该装腔作势在限定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