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训方案(本培训方案长期生效)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进我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我校教师语言文字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有计划的培养提高活动,进一步提高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在全校教师学生中的认知度,增强全校师生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让普通话和规范字成为教师教学的基本用语用字,实现普通话成为校园语言,推动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工作目标通过培训,使普通话不仅成为我校的教学语言,即师生在教学和学习活动中普遍使用普通话,更成为校园语言,即师生员工在教学、会议、宣传和其他集体活动中使用普通话
校园公共场合用字规范率100%,教师的板书、备课等书写规范,不出现异体字、错别字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一)健全机构,完善制度管理
建立学校语言文字领导小组及管理网络,加强领导
加紧制度建设,坚持制度管理
如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晋级、评先制度,“推普周”开展系列活动的制度,校内规范用字制度,师生课堂用语督查制度,学生课余用语督查制度等
力争通过制度化管理,将语言文字工作渗透到学校工作的方方面面
着重在学生常规管理,学生评先评优,教职员工聘用、考核、评优评先等各项工作中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目标
(二)做好普通话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和校刊、黑板报等阵地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法规政策;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开辟“辨析易读错字”专栏,定期展示易读错字供全校师生学习;在校园教学区设立宣传语言文字规范化标语牌,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三)做好教师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
将普通话水平作为新进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
对在职教师的要求是:教师普通话考核必须必须达标(语文教师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若不能达标,将视为不合格教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