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管理和建设,准确了解和客观评价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任务完成情况,激励先进、鞭策落后,形成良好的激励机制,使广大教师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一)全面反映教师的业务表现和工作实绩,实现对教师教学业务工作的有效控制
(二)依照教师业务管理的基本规律,建立完善的业务考核指标体系,使教师业务考核工作有章可循,实现业务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三)通过业务考核,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
(四)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的依据
二、考核原则(一)目标、过程和效果相结合的原则
在考核过程中,按照考核标准,把教师教学工作过程、教学效果与工作目标联系起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二)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尽可能使考核标准趋于定量化,同时重视对各考核项目进行定性分析,并努力使二者紧密结合,提高考核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
(三)民主性、公正性、公开性原则
考核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听取领导、教师、学生等各方面的意见,保证考核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四)科学性、导向性、可操作性原则
既力求使考核指标体系和标准科学严谨,准确反映教师业务工作实际,又力求对教师提高业务素质提出具有导向性的要求,同时,也力求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三、考核范围凡承担教学任务的专、兼职(含外聘)教师均在考核范围内,考核内容涉及教学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四、考核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以校长、书记为主要领导,由教务科长、教研室主任及德高望重的骨干教师组成的考核小组,负责教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五、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教师的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任务、课堂教学环节、考试方面工作、听课、教研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