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和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预防我县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快速地处置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民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本预案所指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社会安全类突发公共事件
包括学校、幼儿园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类邪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包括学校、幼儿园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事故灾害事件
包括学校、幼儿园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自然灾害事件
包括洪水、雷电、地质滑坡、地震灾害以及有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考试泄密、违规事件
包括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全国全省、全市、全县统一考试中,在命题管理和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
(六)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第三条我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及时控制
坚持预防与应急处置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