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以下简称青安岗)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青安岗活动是指以本单位青年员工为主体(包括外协队伍青年),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主要内容,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
第三条青安岗接受所在单位安质部门的业务指导,依据国家安全法规、施工安全规程、上级有关文件及本条例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第四条青安岗的具体任务1、监督:对项目安全生产的有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检查:对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施工用电、劳保用品等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消除事故隐患;3、建议: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参与监督整改;4、宣传:对安全生产知识和安规、安技进行广泛宣传,提高青工安全意识;5、教育:配合安质部门、群安员积极做好全员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6、表彰:对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根据签订的青年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进行表彰奖励
第二章青安岗的组织机构第五条各生产第一线的基本单位(项目部、作业队、班组等)均应设立青安岗,以责任制体系为基础组建,岗员应分布在各施工点、生产工种、生产工序和生产班组,形成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网络,重点安全控制部位可成立专门的青安岗
在项目团组织成立后一个月内,由团组织联合安质部门,成立青安岗,并报项目安质部和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六条青安岗由一名岗长和若干岗员组成
岗长原则上由项目安质部或工程部门的优秀青年担任,从安质部或工程部门推荐产生,岗员原则上由岗长和项目团组织推荐产生
项目青年员工人数在50人以内的,岗员不少于6人;项目青年员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岗员不少于10人;原则上岗员数不低于青年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