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试行办法(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规范本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高级管理人员提升胜任能力,促进本行经营管理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国民生银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尽职考评是董事会发起组织的、基于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管理目标情况所进行的考评工作,不同于上级组织部门发起和实施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综合考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下高级管理人员:总行行长、副行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分行行长
第四条总行部门总经理、事业部总裁的尽职考评主要由银行经营管理层负责,董事会专门机构可通过调查问卷等形式掌握基本信息,并将相关情况反馈给银行经营管理层
第五条本行向投资机构派驻的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依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附属机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并将考评结果报董事会
第六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方式以多维度、持续性为原则
全方位尽职考评每年进行一次,尽职问卷调查每半年进行一次,同时辅以设置意见箱、监督电话、专门网站等尽职信息渠道作为补充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尽职考评以促进能力提升、改进工作水平为基本目标,同时体现奖优罚劣原则,考评结果与职务聘任、解聘、薪资等级调整、年度业绩薪资分配、特别贡献奖励挂钩
2第二章尽职考评内容及方法第八条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考评内容分两个部分:领导力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
考评结果以“综合得分+尽职考评报告”形式反映,综合得分满分为200分,其中领导力评价、绩效考核各占100分
第九条领导力综合评价是基于特定的领导力评价工具、结合本行战略与文化设计的包括德、能、勤、廉多要素的关键性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