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师资补充实施办法(2010年10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师资补充工作,建立规范的师资补充考核体系,促进建设一支能适应学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目标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师资补充工作依据学校队伍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开展,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统筹和日常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条师资补充的原则(一)坚持实行岗位聘用
师资补充工作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程序开展
(二)坚持优化队伍结构
师资补充工作要不断调整优化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
特别是要逐年加大从非本校毕业生中选聘教师的比例
(三)坚持教学科研并重
师资补充工作要主要结合学校教学科研需求,对新进教师,既注重考察其承担教学工作的能力,又注重考察其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还要注重考察其作为研究型大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
第四条师资补充的形式(一)常规补充1
对于中级及以下职务教师的补充,各学院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核定的编制数,每年有计划地进行选聘
对于高级职务教师的补充,各学院应依据学校审批的高级岗位数,不定期地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每年度集中受理审批两次
(二)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是指从校外聘用对带动我校相关学科建设具有重第1页共6页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参见《西安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西交人"2006"74号)
第二章常规师资补充第五条招聘要求所有学科原则上应招聘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艺术、体育、外语(不含英语、日语)等学科可招聘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实践性强的学科可优先招聘有工程技术研发背景的博士学位获得者
第六条计划审批(一)每年10月份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队伍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