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交通大学“腾飞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西安交通大学师资补充实施办法(2010年10月27日校长办公会议修订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做好师资补充工作,建立规范的师资补充考核体系,促进建设一支能适应学校创建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目标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家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师资补充工作依据学校队伍建设规划和编制计划开展,人力资源部负责计划统筹和日常管理,学院负责具体实施。第三条师资补充的原则(一)坚持实行岗位聘用。师资补充工作按照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的程序开展。(二)坚持优化队伍结构。师资补充工作要不断调整优化师资队伍的学缘结构、学历结构、职务结构、年龄结构。特别是要逐年加大从非本校毕业生中选聘教师的比例。(三)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师资补充工作要主要结合学校教学科研需求,对新进教师,既注重考察其承担教学工作的能力,又注重考察其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还要注重考察其作为研究型大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第四条师资补充的形式(一)常规补充1.对于中级及以下职务教师的补充,各学院依据学校师资队伍发展规划和核定的编制数,每年有计划地进行选聘。2.对于高级职务教师的补充,各学院应依据学校审批的高级岗位数,不定期地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学校职务聘任委员会每年度集中受理审批两次。(二)人才引进人才引进是指从校外聘用对带动我校相关学科建设具有重第1页共6页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具体参见《西安交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西交人"2006"74号)。第二章常规师资补充第五条招聘要求所有学科原则上应招聘国内外著名高校的博士学位获得者。艺术、体育、外语(不含英语、日语)等学科可招聘国内外著名高校的硕士学位获得者;实践性强的学科可优先招聘有工程技术研发背景的博士学位获得者。第六条计划审批(一)每年10月份各学院根据本单位队伍建设规划和现状向人力资源部申报下一年度的师资补充计划。对于有特殊专业背景或经历要求的岗位,由所在学院一并提出;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基地可设立一定数量的专职科研岗位。申报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职责、人数、招聘要求及学院提供基本的办公、实验、团队条件等。(二)人力资源部根据学院编制和设岗情况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第七条发布公告(一)发布招聘公告。人力资源部通过网络、报纸及专业刊物等媒体向国内外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各学院应在相关媒体和本单位网站发布招聘公告。(二)现场宣讲。人力资源部和各学院参加国内的人才招聘会,面向海外留学人员的视频招聘会,进行现场宣讲。第八条报名应聘(一)对于中级及以下职务的应聘者,由本人向相关学院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各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学位证书、毕业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3份本学科教授推荐信,教学科研经历及成果清单,个人发展规划,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等材料。(二)对于高级职务应聘者,由本人向相关学院或学校人力资源部提交个人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反映学术水平的业绩资料(论文、专利、获奖、科研项目等)。海外应聘者还需要提供两份国外专家推荐信及相应工作经历证明。第2页共6页第九条学院考核(一)中级及以下职务应聘者的初选考核1.成立师资遴选委员会。该委员会由11名以上高水平教授组成,组成人员相对固定,委员会任期3年,负责根据相关学科特点制定具体考核方式和标准,并审定考核结果。2.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综合素质、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业务潜力等。工科学科应特别注意考察应聘者的基础科学水平和综合素养。在考核教学能力时,应聘请5名以上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担任评委,其中至少有1名为学校教学督导专家组成员,通过课程试讲的形式进行考察。3.对于通过考核的候选人,学院将其应聘材料、《西安交通大学师资补充审批表》、教学能力评分和综合评分报送人力资源部。(二)高级职务应聘者的选聘,按照学校高级职务聘任程序进行。第十条学校考核和审批(一)中级及以下职务应聘者1.人力资源部委托专业机构对学院报送的应聘者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