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发挥集团整体优势,降低采购成本,保障生产建设所需物资及生产服务有效供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及所属全资子(分)公司、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范围内开展的各类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活动,均股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资是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和基本建设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设备及配件等
本办法所称生产服务是指集团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承包运营、租赁、外委修理、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信息化运维、设备监造、内外贸代理、物流、展会、金融(银行、证券及保险等)及中介(会计、审计、造价、法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开发、项目咨询等)等生产服务类采购
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依法合规兼顾效率,保障生产安全、稳定运营,促进企业降本增效
严禁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采取任何方式违规干预和插手采购活动
第五条集团公司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以安全、快捷、高效1的运行理念,逐步推行和完善电子商务采购
已上线单位的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活动原则上应在集团公司ERP系统、招标计划管理系统、电子商务平台及电子招标平台进行
第二章管理机制第六条集团公司对物资及生产服务采购工作统一管理,实行总部集中采购和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相结合
第七条集中采购的范围由集中采购目录确定,总部集中采购目录由集团公司负责制定,所属企业集中采购目录根据需要自行制定
第八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集中采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机制,上级采购部门可委托下级采购部门执行
第九条集团公司定标委员会是集团公司物资及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