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教师目标管理考评方案(2007年11月9日教代会通过)一、指导思想通过目标管理考核评审指标的建立和运用,实现在科学考评的基础上,使教师的工作评价做到“客观、公平、科学、合理”,从而形成充满竞争和活力的教师队伍与管理运行机制,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教师和学生的共同发展,为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特制定本考评方案
二、考评原则1、“按劳分配,优质优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也是本考评方案的首要原则
2、客观性原则:客观、公平、公正、公开地考核评价每一位教师,一切从工作实绩出发
3、全面性原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方位多层次地考评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全面反映教师的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4、激励原则:从多方面,多层次对教师的工作实绩进行奖励,从而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5、科学性原则:从本校实际出发,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采用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使评价结果真实地反映教师工作水平
三、考评内容从“德、能、勤、绩”诸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评:德:是指法制观念、组织纪律观念,思想作风、职业道德、个性心理品质,伦理道德
能:是指学识水平、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勤:是指出勤、工作态度、事业心、创造性
绩:是指工作实绩、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工作数量、质量和效率
四、考评对象本学年在编在岗教师,留职停薪、下岗落聘及请假人员不列入考评范围
退居二线的中层正职以上干部确保上岗
“德、能、勤”考核期为本学年,“绩”考核近三个学年(重新上岗教师考核离岗该学年及本学年),教师学历、荣誉、学科带头人、课题、普通话等级不受时间限制,只按最高级别记分
(一)德(10分)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