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
2、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严格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
二、评标办法招标人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及从专家库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专家组成,总数为5人,其中有关技术、经济、管理方面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
评标开始前,评标委员会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三、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对各项评价标准的评委打分,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于5人的,算术平均值为单项得分
各单项得分的算术和,为投标人的最后综合得分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在开、评标监督小组的监督下随机抽签确定
四、评审说明(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小组首先按须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文件才能进行初步评审
(2)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小组将审查投标申请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申请文件可进入下一步评审,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
五、评分标准(后附)六、投标报价在最高限价之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报价的最低值作为本项目的评标基准价;在评标过程中确定废标的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合成计算
七、评标结果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进行评标,并根据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
当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确定为该项目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出现并列第一名,报价低者为中标人
评标细则:评分项目满分100分评分标准与分值价格35分高于最高限价的和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报价无效
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的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