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批准:北京市朝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区孙河组团沈干七支、孙河干沟、北甸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标段项目部2018年3月一、目的为加强本工程建设中强化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力度,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朝阳区孙河组团沈干七支、孙河干沟、北甸沟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三标段)强制性条文执行管理制度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它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特编制本制度
二、目标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目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编制依据1、《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三、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㈠一般规定1、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技术、标准培训时要有强条培训内容
2、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3、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等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4、专职质量检查员、安全员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有关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技术、质量交底时要强调强制性条文执行措施
6、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7、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要在《技术措施》中明确规定,保证施工质量满足强条要求
㈡强制性条文执行规定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单位、分部、单元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专项检查记录表》经内部审批后执行,保证工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