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中心幼儿园校车车主及司机安全工作责任书幼儿园校车车主、司机安全工作责任书提要: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园方安全管理,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一、责任对象:校车车主、司机二、责任要求:1
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安全学习、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做到文明行车、安全礼让、无违章、无事故
热爱车职工作,服从我园调派,牢固树立服务思想,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
爱护车辆,坚持定期检查制度,不开带病车,确保行车安全
按规定做好车辆的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
每天认真、准确、填写校车安全记录本
认真执行我园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确保孩子生命财产安全
在驾驶过程中要礼让三分,谨慎驾驶,避免开违章车、赌气车、疲劳车、英雄车
严禁工作时间饮酒;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将车交非司机驾驶;不准开与证不符的车辆
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责任追究:1、校车责任人(车主)需向我园交纳保障金2000元
2、若校车司机酒驾,每次车主机司机各罚20元
3、严禁校车超载,每人次罚款5元
4、对幼儿照顾不周导致家长投诉三次者罚款20元,超过三次每次加罚10元5、如严重失职,发生相关恶性事件一切后果自负,园方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并罚款200元
6、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负责人和责任人各执一份
签订之日起生效
直至相关责任人离园或离职时自动失效
园方负责人签名:校车责任人签名:大同镇中心幼儿园201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