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宁阳一中2020届高三语文上学期期中模拟考试试题一、现代文阅读(36分)(一)论述类文本阅读(本题共3小题,9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中国传统司法智慧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孕育的产物,对中国传统司法文明的演进起了不可忽视的促进作用,其人道性、正义性更是具有历久弥新的价值
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儒家、法家是两个影响深远的学派,其司法智慧也对司法实践影响颇巨,而且在今日仍有重要借鉴价值,可为现代司法改革提供有价值的精神资源和制度资源
“德主司法”是指以道德精神主导司法,它体现了儒家学派的司法智慧
儒家道德有着丰富的内容,但大略言之,以“仁道”为核心和主流
“仁道”,即仁爱之道,强调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特别是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这与现代的人道主义理念也有相通之处
应该指出,儒家的仁道思想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积极影响,此种影响亦及于传统司法制度,如“录囚”“直诉”“赦宥”“存留养亲”“死刑覆奏”“死刑监候”等,无不体现了一定的仁道精神
虽然封建司法制度在整体上仍然偏于严酷,但上述制度的创设却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了其严酷性,而显示了某种人道温情
“德主司法”既然是让道德主宰司法,当然要求司法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或者说必须具备人道情怀,儒家经典提倡的“好生之德”就是例证,它要求司法人员必须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绝对不可嗜血成性,无视人的生命尊严,靠“刑杀”树威
在儒家看来,一切反仁道的司法活动都应受到道义的谴责
另外,司法人员还应当具备“敬”“慎”之类的道德素质,严肃认真、小心谨慎地对待司法活动,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责任司法”意味着司法人员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出了错案必须承担责任
在法家思想中,“责任司法”的理论源于责任行政的理论,因为当时的司法权与行政权不分家
责任行政的理论要求行政执法主体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为此,秦朝制定了完善的监察制度,对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