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数学概率解题典型错误类型及根源分析高中数学新教材第二册(下)中增加了概率的内容
笔者结合多年的教学经验试图就学生易犯错误类型作些总结,仅供参考
类型一:“非等可能”与“等可能”混同例1:掷两枚骰子,求事件A为出现的点数之和等于3的概率
错解:掷两枚骰子出现的点数之和的可能数值为{2,3,4,……,12},有利于事件A的结果只有3,故
分析:公式仅当所述的试验结果是等可能性时才成立,而取数值2和3不是等可能的,2只有这样情况(1,1)才出,而3有两种情况(1,2),(2,1)可出现,其它的情况可类推
正确答案掷两枚骰子可能出现的情况:(1,1),(1,2),…,(1,6),(2,1),(2,2),…,(2,6),…,(6,1),(6,2),…,(6,6),结果总数为6×6=36
在这些结果中,事件A的含有两种结果(1,2),(2,1)
类型二:“有序”与“无序”混同
例2:从10件产品(其中次品3件)中,一件一件地不放回地任意取出4件,求4件中恰有1件次品的概率
错解:因为第一次有10种取法,第二次有9种取法,第三次有8种取法,第四次有7种取法,由乘法原理可知从10件取4件共有10×9×8×7种取法,故从10件产品(其中次品3件)中,一件一件地不放回地任意取出4件含有10×9×8×7个可能的结果
设A=“取出的4件中恰有1件次品”,则A含有种结果(先从3件次品中取1件,再从7件正品中取3件),分析:计算所有可能结果个数是用排列的方法,即考虑了抽取的顺序;而计算事件A所包含结果个数时是用组合的方法,即没有考虑抽取的顺序
正解:(1)都用排列方法所有可能的结果共有个,事件A包含个结果(4件中要恰有1件次品,可以看成四次抽取中有一次抽到次品,有种方式,对于每一方式,从3件次品中取一件,再从7件正品中一件一件地取3件,共有种取法)(2)都用组合方法一件一件不放回地抽取4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