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油溪中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为了妥善处置学校突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护师生的人身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2号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10部委2006年23号令)、及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江津区油溪中学校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目录1指导思想2工作目标3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4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5加强领导,健全组织1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制度建设和管理的力度,对确因不可抗力导致发生或非正常发生的各类事故,采取果断有效的处置措施,尽可能减轻事故造成的危害,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环境
2工作目标(一)加强安全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落实安全岗位责任,逐步实现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二)杜绝责任性事故,把一般性事故发生率控制到最低限度,尽可能不发生师生伤害事故
(三)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尽可能减少对师生的伤害,把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此引发的各种附带损失或影响
3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种类突发安全事故是指在学校内部、正常工作状态下突然发生的事故,包括火灾事故、交通安全事故、危险药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设、校舍安全事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师生活动安全事故、治安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传染疾病安全事故、学校内部群体伤亡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等
四、安全事故报告及处理程序(一)学校安全事故报告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学校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一小时内电话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区教委和相关部门,2小时内书面报告,每天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并按领导小组的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还要依照事故类别向公安、卫生、防疫、消防等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