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学生安全协议书为了确保特殊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班实际,特签订特殊学生安全协议:1、特异体质(如:食物过敏、某种用品过敏等)特定疾病(如:先天心脏病、癫痫、哮喘、肺炎、肾炎、严重多动症、伤残等)、异常心理等情况的学生属于特殊学生
2、开学报名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相关学生的特殊体质、特定疾病、特殊心理等情况告知班主任老师
班主任要求任课教师应根据特殊学生体质情况,限制或合理安排特殊学生参加相应的课内外活动及劳动
3、学生家长是学生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
监护人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4、学校教师应对特殊学生给以特别关怀
特殊学生突发疾病,科任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班主任老师,班主任老师在第一时间告知学生家长的同时及时护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5、特殊学生与他人发生纠纷,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协调处理纠纷,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赔偿责任
6、特殊学生上学、放学(住宿生星期日到校,星期五放学)途中,必须由家长接送,如家长要求不接送,而由学生自己独自回家,则由家长书面写出申请,并承诺安全责任
且出现一切不安全事故责任完全由学生家长负责承担
7、本协议一式三份,家长、班主任、学校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小学毕业自然失效
学生监护人签字:特殊学生签字:[年级()班]班主任签字:特异体质学生注意事项:1
对学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调查,掌握学生的特异体质情况
动员学生、家长如实告知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对患有疾病的学生情况进行登记
将特异学生情况告知各任课教师,不组织患有严重疾病的学生参加不适宜的各类活动
组织教师学习突发疾病的抢救和应对的知识技能
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