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之七七、基础音乐教育中,应如何体现以审美为核心
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把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从而明确了美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这对于作为实施美育重要途径的基础音乐教育,无异于扑面而来的春风
它的重要意义在于,将极大地提高音乐教育实施美育的主动性、自觉性,有利于音乐教育真正地实现以审美为核心
以美育为基本属性的音乐学科,在其教育、教学形式与过程中,与其他学科有着显著的区别,那就是:淡化教育活动中那种赤裸裸的知识传递过程,代之以师生双方主动投入、互相吸引的情感交流活动,并视这种活动本身为教育目的之一
罗丹说“艺术就是感情”
音乐美,即是一种特殊的情感表达方式
基础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其特质就是情感审美
情与美的这种不解之缘,决定了基础音乐教育的根本方式是:以情感人,以美育人
由于受传统学科教育体系的影响,音乐教学很容易产生与音乐审美相悖的现象
诸如从乐谱和音符入手的识谱训练,从时值出发的节奏训练,着眼于音程、和弦的听觉训练等等
这种理性的、枯燥的机械操练,不可能使学生产生审美体验,学生厌烦这类学习是必然的
正确的途径应该是:把音乐教学作为一个审美感知和审美发现的过程
影响音乐审美的要素很多,下面我们从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环境等方面作简要分析:
l.音乐教学内容的审美因素
音乐教学内容是音乐教学的依据,是学生获得音乐审美感受和体验的客观条件
因此,选择具有欣赏价值,能够唤起美感的歌曲和乐曲作为音乐教材是极其重要的,它是实现音乐教学审美为核心的基础和前提
音乐教材的审美因素包括:立意美、情境美、音韵美、曲调美、配器美、伴奏美等
比如一首好的歌曲教材总是贴近学生的生活,表达孩子们的心声:或是蕴含着一个美好的寓意,或是抒发一种温馨的心曲,或托出一个美丽的梦幻,或展现一片炽热的情怀
这种立意与情境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