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WCJT-QG-XZ--15住房补贴管理制度(试行版)一、目的随着公司业务不停发展壮大,外地员工越来越多,为加强公司人文关心,提高外地员工生活保障,解决住房租用问题,特制订本制度
二、合用人员集团及其分子公司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职工:1、工作地无固定住所(固定住所涉及与父母同住、员工宿舍、公司提供住所)(1)、无自有(夫妻共有)房屋的职工
2、自有住房或固定住所(1)距离工作地超出50公里以外的职工
三、实施部门及流程本住房补贴管理制度由企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财务中心支付有关补贴费用
具体分工以下:1、企管中心人力资源科负责提供、更新、审核全部提报人员的职级职等、入职日期、现居住地址等信息
2、企管中心行政科负责登记发放《住房补贴申请单》(附件一),建立《住房补贴管理台账》(附件二),行使监督管理职权,根据提报人提报信息核查及核算住房补贴,制订《住房补贴费用核准单》(附件三)提报财务中心
3、申请人提供发票昂首为所属公司的等额房屋租赁费发票
4、财务中心根据企管中心提供《住房补贴费用核准单》、《住房补贴申请单》、租赁费发票进行实时补贴
四、住房补贴时间及方式1
每位符合补贴规定的员工每年只享有一次住房补贴
新员工试用期满,并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后即可提报申请,申请审批通过后即可享有当年住房补贴
新员工享有补贴后在公司工作期限未满一年离职,则按照未满时间核算,从最后一期工资中扣除剩余月份住房补贴
五、住房补贴原则根据职级进行补贴:职等性质职级补贴金额备注一集团领导①副总裁②总裁助理0元/年二单位领导①总监/总经理②副总监/副总经理15000元/年③总经理助理三单位内部门负责人①科长/部长/经理②副科长/副部长/副经理10000元/年四基层员工①员工(主管级)②员/专人5000元/年六、申请程序本制度下发后,符合补贴原则的员工自行至企管中心行政科填写《住房补帖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