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文章精选2007年第六期北京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BeijingDachengfanglueTaxpayerClub本资料内容主要选自报纸、杂志及网络免费资料,仅供俱乐部会员阅读学习目录(2007年第六期总字第九期)2007年3月16日1、委托销售能否带给地产企业最大收益··32、·筹划投资抵免需考虑税率变化··83、用汽车抵债:业务处理不同税收负担迥异··124、税会差异与所得税避税的案例解析··165、新准则下广告费及研发费的会计与税务处理··266、销售退回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会计调整··317、汇算清缴时,上年度错误科目如何调整··348、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不可乱用··379、视同销售的会计与税务处理··40一、税收筹划委托销售能否带给地产企业最大收益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六项税收政策来调控房地产市场,以消除房地产价格泡沫,引导房价理性回归,调节房地产企业和购房者的利益分配格局,这势必会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销售造成一定影响
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的销售有一次性交款交房方式、分期收款方式、银行按揭方式和委托方式,在委托方式中有支付手续费、视同买断、保底价加分成和包销方式
本文通过不同委托销售方式下税后净利的分析比较,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一条优化的纳税筹划路径
兴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兴国公司)在某市区繁华地段投资兴建商务中心一座,可售面积3000平方米,预计营业收入3500万元,预计开发成本2100万元
公司营业税税率5%,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3%,土地增值税实行30%、40%、50%和60%四级超率累进税率,企业所得税税率33%,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包括所得税不考虑税前扣除三项期间费用),有以下三个方案可供选择
方案一:按营业收入总额的5%支付给利民公司手续费,由利民公司开具正规发票给兴国公司作为经营费用,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