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正当行为一、概述(一)概念:形似有罪,实为无罪
是指外表上似乎含有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然而实质上不含有社会危害性,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
(二)正当化事由的种类1、法定类型(刑法)刑法明文规定两种:正当防卫、紧急避险2、刑法理论与司法实践中认定的分类(1)正当行为(2)紧急避险(3)自救行为(4)正当业务(5)推行职务行为(6)基于权利人的承诺或者自愿的损害(7)法令行为(8)其它二、正当防卫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用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出必要程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去处分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用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概述1、概念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用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2、分类(1)普通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1款)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别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用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特殊正当防卫(刑法第20条第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用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3、正当防卫的本质——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保护法益
4、意义:(1)能及时有效保障多个正当权益;(2)激励公民主动同多个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3)震慑犯罪分子
(二)成立条件案例: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