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的会计处理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准许某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对国有土地享有开发、利用、经营的权利
作为无形资产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其账面价值不与地上建筑物合并计算成本,仍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
如企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土地使用权,且在合同中规定的付款期限比较长,购买土地使用权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其成本按购买价的现值确定
【例1】公司于20×7年1月1日取得乙公司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由于该公司资金周转比较紧张,经与对方协商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款项
合同规定,该土地使用权总价款为700万元,首次付款100万元,剩余款项每年年末支付200万元,3年付清
假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8%‚不考虑其他税费
要求,根据有关资料计算土地使用权的现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及其分摊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1)计算土地使用权现值=100+200×(P/A‚8%‚3)=100+200×2
5771=615
42(万元)未确认融资费用=700-615
58(万元)(融资费用分摊按实际利率法)(2)会计分录①首次付款时借: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6154200未确认融资费用845800贷:长期应付款——乙公司6000000银行存款1000000②20×7年12月31日付款时借:长期应付款——乙公司2000000贷:银行存款2000000借:财务费用412336贷:未确认融资费用41233620×8年12月31日和20×9年12月31日付款时与之相似(略)
作为建造成本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
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