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创建人力资源管理示范企业实施方案一、宣传发动阶段(2005年1-3月):各乡镇、街道及区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开展创建百家示范企业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鼓励广大企业投身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企业申报阶段(2005年4-5月):通过企业自行申报和有关镇乡、街道(部门)推荐申报相结合
由企业填写人力资源示范企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有关镇乡、街道(部门)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区人事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2005年6-10月):区人事局根据企业申报,初步确定创建名单,通过人事培训、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指导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结评定阶段(2005年11-12月):区人事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创建企业进行实地考评,按分值高低列出示范企业初步名单,报余杭区创建百家示范企业领导小组审定
对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全区会议上进行奖励表彰
杭州市余杭区人事局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余杭区人力资源管理示范企业评定办法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科学人才观,坚持以人为本,引导企业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建立完善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推进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按照余政发[2005]22号《关于认真开展“创建百家示范企业”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订人力资源管理示范企业评定办法
一、评定条件1、在余杭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
2、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营业绩良好
3、具有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用人机制
二、评定项目和分值1、机构规划
企业建有人力资源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有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目标、年度计划和中期规划
此项分值为10分
2、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健全、合法、合理;执行制度做到严格按章、程序规范,相关台帐资料齐全;人事档案资料完整,归档及时,管理规范
此项分值为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