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托互联网+,服务安全生产为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深化信息化与监察执法业务融合,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在国家安监总局、国家煤监局高度重视下,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省局党组的积极推动下,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半年的设计研发,建成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一、系统设计方案1、指导思想:为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坚持“互联网+”新思维,深化信息化与煤矿安全生产融合,提升我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建成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2、建设目标:通过搭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煤矿企业的协同统一的网络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公开,发挥各方合力,保障我省煤矿安全生产。3、实现效果:构建煤矿企业基础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方监管执法情况、国家监察执法情况四位一体的信息平台,实现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4、设计原则:系统建设以简单实用为原则,突出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主要是实现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化管理。在系统研发中,统一监管监察执法和企业隐患排查检查内容和隐患数据,采用监察依据、安全隐患和自由裁量“三合一”标准式数据库,尽量简化审批审核程序,项目填报采用对话框,减少文字手工输入,实现“傻瓜式”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好用管用。5、建设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6、实施方法:《安全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政府及安监部门在隐患排查方面的职责是,对所辖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监督管理。按照《河南省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16〕167号),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发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将在全省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煤矿企业推广使用。7、建设内容:按照“急用先行,简单实用”的建设思路,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内容是:“一库、一平台”,即煤矿基础信息库、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其中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平台包括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和安全风险评估系统两个子模块。二、系统建设优点信息管理系统具有四个显著优点:协同性、公开性、整合性、共享性。1、协同性:通过信息系统实现监管监察部门之间以及煤矿企业、组织、社会公众等内外部协同。2、公开性:社会各类组织、公众、企业基于正当理由采用简便的方式方法获取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可对外公布、公开的信息资源。3、整合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顺应信息化发展潮流,深度发掘信息价值,拓宽资源应用领域,实现对资源协调化和有序化的配置和管理。4、共享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各级部门的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的互通互联,以合理有效的配置、整合、存储等方式,实现信息资源与其他人共同分享,节约社会成本,提高效率。三、系统建设效果自2016年11月,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建设以来,不到半年时间就完成了系统研发。系统在较短时间内研发成功,得益于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各单位的支持配合,参与人员的共同努力。1、信息化建设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重要举措安全生产工作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历来受到我们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思想理念、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强调必须做到“安全生产,科学生产”,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省委省政府也提出了“一杜绝三下降”,坚决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目前,我省煤矿安全基础薄弱,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重大事故风险依然存在,如何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是我们安全监察工作的重点,不出重特大事故才是硬道理、出了事故硬没道理。2016年,省政府出台《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工方案》,明确指出建立河南省煤矿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是防范遏制重特大煤矿事故的重要举措。通过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构建煤矿企业基础数据库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地方监管执法情况、国家监察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