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白酒行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行业规范第一条为促进中华民族传统食品产业的健康协调发展,建立并实施白酒行业生产经营自律行为,形成白酒行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行业自律机制,提高传统纯粮固态发酵白酒产品质量信誉,继承和发展中国白酒酿造技术,保障食品安全,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白酒市场的繁荣与发展,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工商领域行业协会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行业规范
第二条本行业规范适用于全国白酒生产经营企业
第三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作为全国白酒行业自律组织,通过实施本行业规范,加强白酒企业生产经营纯粮固态发酵白酒产品的自律性管理,开展行业服务,进行行业监督、检查和协调,引导消费
第二章行业生产行为规范第四条白酒行业生产的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是指以高粱、玉米、小麦、大米、糯米、大麦、荞麦和豆类为原料(不包括薯类),在泥窖、石窖和陶质、瓷质、水泥等容器中,经全固体状态或半固体状态(适用于米香型白酒)自然发酵,并经高温蒸馏制得的白酒产品
第五条依照第四条要求组织生产的白酒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达到相关国家标准,并符合《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审定规则》要求,可申请使用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并受本行业规范的约束
第六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与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共同研究制定发布《纯粮固态发酵白酒审定规则》
第七条取得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纯粮固态发酵白酒标志,须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八条向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提出申请的企业,须经企业所在地区的省级食品行业组织审查、同意并推荐,第九条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白酒专业委员会对申请企业进行下列审核
1、组织行业专家对申请单位的工艺技术和生产流程进行实地考察、评价;2、委托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理化指标检测;3、组织行业专家对产品进行感官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