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XX—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施计划为做好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XX年全省城市建设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xx建城〔XX〕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要求,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健全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努力提升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二)总体目标。XX年年底前,在全市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生活垃圾实行三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全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第一批试点达到5万户,其中文峰区1.5万户、北关区1万户、殷都区1万户、龙安区1万户、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县)5000户。在全市范围内省级以上文明单位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19年年底前,全面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稳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范围。市区居民小区的试点扩展到10万户;各县(市)开始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试点工作,其中林州市2万户,汤阴县2万户,内黄县2万户,共计6万户;市生活垃圾分拣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开始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3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10%以上。2020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生活垃圾实行四分类(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市区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展到20万户,市厨余垃圾处理厂建成并投入使用。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以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20%以上。二、工作原则(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落实各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属地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明确规范标准,统一管理监督要求。发挥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二)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学习其他城市的先进经验,探索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机制模式,选择我市具备条件的区域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通过对机关单位、城区居民的要求和鼓励,引导其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由点带面,逐步推广。(三)完善机制,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市场作用,合理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经营模式,按照招标要求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明确责任和分工,完善奖惩政策,加强监督考核,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良性运作机制。(四)统筹规划,协同推进。统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等环节的衔接,做好顶层设计,形成统一完整、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三、责任分工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一)各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居民小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公共场所、学校等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工作。设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措施和对乡镇(街道)、相关单位的考核标准等工作。生活垃圾分类具体推进工作由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负责,形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系。(二)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制定和落实《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管理办法》,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宣传。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加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负责对不按规定设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及正常维护的和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生活垃圾以及在公共区域进行可回收物分拣、贮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