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德育环境因素的影响及对策初探江西省丰城市第三中学罗金泉中学德育是教育者根据一定的社会道德要求和受教育者道德品质形成的规律,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施加道德影响的一种过程和行为进入新世纪,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崭新的社会观念、社会现象和社会思潮开始不断地渗透到学校这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系统中来。这当中固然有许多积极因素,却也难免诸多的消极因素,两方面因素的共同作用给整个学校德育工作带来了极大的冲击。一方面学校德育体系中的某些固有原则、方法,不能对其中的积极因素做出及时反应和吸纳,使学校德育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不适应学生个性的发展,受到学生消极抵制;另一方面对部分消极因素所带来的影响无所适从,致使德育工作逐渐被动失控。因此,研究中学德育环境因素的影响和对策已经提上中学德育的重要议事日程。(一)环境因素及影响环境因素包括社会环境、家庭环境和学校环境。教学实践和心理学研究表明,这些外部因素对学生品德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良好的环境因素是实现德育目标的必要条件。社会环境由社会舆论、大众媒介传播的信息,成年人的榜样作用等构成。社会环境对中学德育有着较大影响,并且这种影响在信息社会呈上升趋势。学校的青少年不可能与社会隔绝,他们在接受学校德育之前,总是通过各种渠道已经接受或正在接受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学校德育要完全排除外部社会环境的影响是根本不可能的,关键在于我们如何控制它,抵制其消极因素,利用其积极因素。近年来由于商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诸多的传统道德理论开始逐步丧失其权威性,旧的道德理论体系开始逐步转型,而新的道德体系尚处在发育之中,反映到学生身上便是对部分问题认识的混乱,以及对这种模糊的混乱思想的传播,使整个学生群体的思想表现更具多样性、复杂性和广泛性。这无疑对学生思想品德的形成有着重要影响,同时给学校德育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家庭环境是由家庭作风、家长作风、家长对待子女的态度和家庭教育方法等构成。家庭教育理论认为:在家庭教育中,教育者(父母)与受教育者(子女)有着天然的血缘亲情关系和供养关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更具有情感互动优势,因而更容易产生“教育共振”效应。正是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家庭教育在学生德育过程中成起到的全面性、权威性和及时性是不可低估的。父母的态度、家庭的作风是影响青少年态度和品德的重要因素。目前随着独生子女比例的不断增大,物质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家长在教育子女的过程中,更多地表现为:过度关心子女的物质生活条件,忽略对子女的了解研究;过度的感情投入,忽视了对子女爱而勿溺、严而有格的家庭教育方式;过高的目标期望,忽视了对子女的榜样示范教育。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家庭教育的实践中,家庭因素的积极优势和效应不但未得以充分发挥,而且不少家庭最终陷入了子女教育的误区。更为重要的是由于社会环境成造成的认识混乱,往往又通过家庭反射到了子女身上,使他们过早地对一些不能够理解的社会伦理思想形成定格。一旦发生错误定格,将会给今后的学校德育增加更大的负担。学校环境主要由教风、班风、校风和学生校内外交往关系等构成。学校环境是学生思想品德形成和培养的最重要的外部环境。在品德教育过程中,家庭环境和社会环境是学校德育必须考虑的两个因素,但这也是学校德育无法实施全程控制的因素,唯学校环境是可以被控制和操纵的。优秀的中学德育工作者在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时,总是把建立良好的学校环境做为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中心任务,并借助良好的学校环境去教育个体。当然要发挥学校环境因素的积极作用,其基本途径就是通过学生自身的交往与活动促使学生自觉接受。(二)环境因素影响的对策。德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三方面的因素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统一地发挥着作用。如果片面强调或忽视某一因素的作用,都会造成整个德育工作的失衡。因此如何控制、协调三要素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认为:学校教育者在德育过程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原则:1.激励性原则。教育者及时将教育信息传递给学生后,学生在这种指导信息下行为思想有所改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