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卫生局监督工作要点与卫生局监督科上半年的工作总结汇编卫生局监督工作要点实际,制定XX年全区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要点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实践科学进展观为指导,根据“预防为主,科学防控,重点监管,突出实效”的工作方针,仔细落实《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医疗信息公示制、量化分级管理制、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督执法力度,加强医疗机构的法律规范化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使全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工作向制度化、法律规范化、科学化方向进展
二、工作重点(一)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我区医疗市场的监督管理,法律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全面实施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结合XX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主要对医疗机构以下执业行为开展监督检查:1、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活动的;使用过期、失效或伪造、涂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执业活动的
2、超出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范围开展执业活动的(特别是擅自变更医疗机构或科室名称的
第1页共10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门诊部、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或以该机构名义从事诊疗活动的
4、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
5、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
6、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的
7、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手术的
8、未经批准或备案擅自开展“义诊”活动与医师违反规定外出行医的(包括未在注册地点行医的)
9、发布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的
10、诊疗过程中存在欺诈患者行为的
(二)传染病防治工作1、加强对重点传染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