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股东会决议【篇一:全资子公司章程2】x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xxxx有限公司________第四条公司的住所:待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营业期限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xxxxxxxx_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自公司登记机关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公司经营期满前六个月应视情况办理继续经营或者解散手续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在注册资本总额中:货币5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公司股东一次缴纳全部出资
第九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作出决定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相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第十二条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五章股东名称第十三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如下:股东名称:yyyy有限公司注册号:zzzz___________法人代表:yyyy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yyyy____第六章股东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四条股东的出资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