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重点专科建设(110分)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分细则分值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达到一定数量,专科床位、设备、人员等达到规定要求
(15分)4
1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三3个,至少有1个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不达标,不得分
2专科床位数(不含加床)230张
专科床位数<30张,每低10%,扣1分
3参照《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配置标准》要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诊疗设备满足临床工作需要
未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得分;诊疗设备不能满足临床工作需要,扣2分
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270%;专科学术带头人在省级以上学术团体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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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占执业医师的比例,每低于标准5个百分点,扣1分;学术带头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5重点专科建设监测数据及中医住院病案首页监测数据填报真实、完整、准确
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查
未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数据,不得分;数据填报不符合要求,酌情扣分(最少扣1分)
3制定并实施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及提高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
确定的优势病种应具有明显的中医药特色优势
1按照要求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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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专科建设发展规划,不得分;专科建设发展规划内容不完整,酌情扣分(最少扣分);缺少制定过程的有效证据的原始资料,扣1分
2制定年度重点专科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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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少一年扣1分;工作计划内容不完整或与发展规划不相符,酌情扣分(最少扣分);工作计划未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扣扣1分)
3制定本专科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咼中医临床疗效的具体措施(可体现在年度工作计划中)
查阅评审周期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未制定具体措施,不得分;措施未落实,每项扣1分;部分洛实,酌情扣分(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