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节条款核心条款★第一章坚持医院公益性633352第二章医院服务835483第三章患者安全1028294第四章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与持续改进2818739210第五章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531522第六章医院管理11611096合计6837566527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逐步建立我国医院评审评价体系,促进医疗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更好地履行社会职责和义务,提高医疗行业整体服务水平与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在总结我国第一周期医院评审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卫生部印发了《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卫医管发〔2011〕79号)
为进一步解读评审标准,为卫生行政部门加强行业监管与评审工作提供参考,医院开展自我监管与质量改进提供依据,制定本细则
一、本细则适用范围《三级儿童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实施细则》适用于三级儿童医院,其余各级各类医院可参照使用
本细则共设置7章74节416条标准与监测指标
第一章至第六章共68节375条665款细则,用于对三级儿童医院实地评审,并作为医院自我评价与改进之用;在本细则的各章节中带“★”为“核心条款”,共27条
第七章共6节41条监测指标,用于对三级儿童医院的医院运行、医疗质量与安全指标的监测与追踪评价
二、细则的项目分类(一)基本条款适用于所有三级儿童医院
(二)核心条款为保持医院的医疗质量与患儿安全,对那些最基本、最常用、最易做到、必须做好的标准条款,且若未达到合格以上要求,势必影响医疗安全与患儿权益的标准,列为“核心条款”,带有★标志
(三)可选条款主要是指可能由于区域卫生规划与医院功能任务的限制,或是由政府特别控制,需要审批,而不能由医院自行决定即可开展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