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县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通知与县政府代表在资源管理大队揭牌成立仪式的致辞汇编县政府事业单位法人年检通知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登记管理机关对核准登记的事业单位法人实行年度检验制度
为确保做好我县XX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年检时间自XX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为年检时间
按市编办要求,年检使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统一管理的网上登记办公系统,系统预置年检时限为1月1日至3月31日,超时自动关闭,请各单位务必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年检,逾期责任自负
二、年检地址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年检范围依法已经进行登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全县所有事业法人四、年检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二份,单位留存一份;(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三)决算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决算表;(四)事业单位的有效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五)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第1页共8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以上提交的材料幅面一律为A4;纸质《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五、年检程序:(一)自查:事业单位法人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的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自查,总结成绩,查找问题,制订改进措施
(二)填报:事业单位法人在自查的基础上,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举办单位要仔细审查所属事业单位填写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由主管领导签字,加盖举办单位行政公章;事业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报送县编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审查:县编办收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按规定和标准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