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登记表姓名单位中共深圳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印制: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单位,调出单位党组织应将此表与入党申请书等材料一并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供继续培养教育和考察参考。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团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申请入党年月确定为积极分子年月专业技术职称现任职务主要经历(包括学历)奖惩情况对是否确定为积极分子的研究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培养联系人姓名职务自何时至何时负责培养联系:“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对是否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研究意见”向党汇报日期汇报的主要内容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党谈话人职务谈话日期谈话的主要内容组织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参加党日期参加活动、学习、培训的方式和内容(培训还应写明培训单位):(1)“向党组织汇报的情况”(2)“党组织谈话的情况”,填写党组织派人(包括培养联系人)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的情况。察情况第一次考察人:年月日第二次考察人:年月日确定为发展对象意见党小组意见党小组组长:年月日培养联系人意见培养人签名:年月日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含公示)情况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意见党支部书记:年月日注:“考察情况”是指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的情况填入此栏。如有多次考察,可将其他考察材料附在表后。“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含公示)情况”主要写明听取党员群众意见的方式、范围以及党员群众的主要反映和意见以及公示时间、地点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