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度假村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投资建设的××度假村(下称“度假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承包标的的基本状况1.标的物的位置度假村位于××市××镇××村
2.资质、证照和经营范围度假村已经获得或正在办理过程中但必然获得的证照有:(1);(2);(3);度假村经核准可以经营的项目有:(1);(2);3.资产状况度假村的全部资产如下:(1)土地土地的获得方式为:;乙方承包经营后泉山峡度假村可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已占土地),土地的四至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
(土地四至以土地平面图为准,土地平面图作为本协议附件)土地用途:
(2)房屋及其他地上构筑物房屋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产权状况:(是否办理产权证、产权归属)(3)家具、电器及其他可移动配套物件(由甲乙双方办理移交手续时清点后制作清单确定并将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承包方式1.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独占使用度假村的全部证照和资产;有权自主决定度假村的全部经营事项;有权自主决定度假村的人员任免;甲方不得妨害和干涉
2.承包费采用固定包干价
第三条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如本条约定的起始日与免承包费装修期届满日不为同一日的,以免承包费装修期届满日为承包期限的起始日)
第四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式1.承包期限内,前五年的承包费为每年人民币××万圆(¥)包干;自第六年开始,每年的承包费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人民币××圆(¥)
2.前款所述的承包费为固定包干价,不因乙方承包经营的收入状况而浮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