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及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前 言 本标准参照采用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ECER84(1990)《关于就测量燃料消耗量批准的装备有内燃机车辆的统一规定》中的附录 4 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是对 GB/T 12545-1990《汽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中轿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的修订,编写符合 GB/T 1.1-1993 的规定
以下标准与本标准一起构成燃料消耗量的系列标准: GB/T l2545.2-2001 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与 GB/T 12545-1990 的主要差异有: ① 本标准适用范围与 ECER84 相同
② 本标准规定十五工况循环试验在底盘测功机上进行
本标准自生效之日起,代替 GB/T 12545-1990 中轿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部分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为标准的附录,附录 D 为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惠、颜详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1977 年,1990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2545.1-2001Passenger car-FueI consumption test method 代替 GB/T 12545-1990(轿车部分)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车的燃料消耗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M1类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 2t 的 N1类车辆
2 试验项目2.1 模拟城市工况循环燃料消耗量试验
2.2 90 km/h 等速行驶燃料消耗段试验
2.3 12Okm/h 等速行驶燃料消耗量试验
3 试验条件3.1 试验车辆的一般条件3.1.1 试验车辆在试验前应进行磨合,至少应行驶 3000km
3.1.2 应根据制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