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知识问答一、信访方式有哪些?哪些信访事项可向党政机关反映?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党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以下信访事项可向党政机关提出:1、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和要求;2、检举、揭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3、控告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4、其他信访事项。二、到各级党政机关走访应遵守哪些规定?答:1、应当逐级到各级党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反映问题;2、多人反映共同问题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3、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响党政机关工作秩序,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爆炸品以及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4、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5、不得群体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不得拉标语、呼口号、静坐和拦截公务车辆的通行。三、信访工作的原则是什么?答:信访工作的原则是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四、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的怎么办?答:信访人不遵守信访秩序的,接待人员可给予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可通知公安机关将人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其户口所在地、单位派人将其带回。对于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置,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哪些是违反《信访条例》的非正常上访行为?答:以下8种行为是非正常上访行为:1、围堵、冲击党政机关的;2、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的;3、在党政机关门口拉横幅标语、呼口号或静坐、下跪、自伤自残的;4、纠缠、威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的;5、打、砸公物、聚众闹事、制造混乱的;6、在各级党政机关设立的接待室,工作人员已接谈完毕仍不离开继续纠缠,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经教育告诫无效的;7、精神不正常不能自控言行并有暴力倾向的;8、其它以上访为由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交通秩序、生活秩序、社会秩序的行为。对以上违法行为,公安、政法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和惩治。一、问:什么是信访?答: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二、问:信访人享有哪些权利?答:根据修订后的《信访条例》,信访人享有以下主要权利:1.依法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的权利;2.依法信访不受打击报复的权利;3.就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的权利;4.查询信访事项办理情况的权利;5.就信访事项受理、办理情况得到书面答复的权利;6.要求对办理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回避的权利;7.检举、揭发材料及有关材料不被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的权利;8.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或者对改进国家机关工作以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得到奖励的权利;9.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的投诉请求得到支持的权利;10.对信访事项处理不服,要求复查、复核的权利。三、问:信访人应当如何提出信访事项?答:根据《信访条例》第17条规定,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信访人提出投诉请求的,还应当载明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四、问:信访人可以对哪些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提出信访事项?答: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五、问: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遵循哪些规定?答:1、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2、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3、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