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司法行政跨越式进展调查汇报与司法行政部门年度工作总结汇编司法行政跨越式进展调查汇报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基层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直接组织者、指导者和实施者,肩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在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基础地位,在推动民主法制、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市始终把大力加强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具体做到了“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成立了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综治、司法、财政、人事、发改、建设、规划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推动年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邹发〔XX〕13 号),讨论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
召开了“全市加强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现场动员大会”,充分调动了各方参加法律规范化建设的积极性
二是责任落实到位
建立了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责任机制,市政府与各镇街签订了《XX 年度镇街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责任书》,各镇街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法律规范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把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纳入日程亲自抓,主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具体抓,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实行了司法局领导包保责任制,每位局党委成员负责联系 2 到 3 个镇街,具体负责掌握司法所建设的进程,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有效的加快了基层司法所建设进度
三是督导检查到位
实行年度考第 1 页 共 11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核制度,把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核范围,细化完善了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对司法所法律规范化建设的各项硬性指标,全部予以量化,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市级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