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农村集体资产流失, 确保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安全,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村集体资产归全体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共同所有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财务人员第三条全面实行农村会计代理制,各委财务、委组集体资金由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经营管理站)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农村工作办公室是在街道党工委、 办事处直接领导下的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机构,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各委的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农村工作办公室的主要工作职责是:1、强化对农经人员和委财务人员的培训、管理和考核,组织好委组集体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2、管理好集体经济组织资金, 在街道农村工作办公室委托代管的委组资金属于集体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得为他人或单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抵押 ,确保集体资金安全;3、按照内部监督管理的要求,对农村集体开展财务一般审计、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工作;4、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直接领导下,不断加大对集体资金和财产物资的使用、分配、核算的监管力度,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章票据管理第六条各委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性拨款收入,必须由各委报账员到农村工作办公室开具加盖各委财务专用印章的《农经专用收据》
第七条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正式票据开具的发票作为报账凭证,报销各项费用时,必须经农村工作办公室审计,并加盖审计员名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支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填制票据并有 2 名以上证明人签字的方可报账:1、处理集体公益事业用工的劳务报酬;2、村组干部报酬补助;3、运送集体物资的运费;4、向群众购买零星物资的支出;5、其他无法开具正规发票的支出
第四章集体资金及物资管理第八条村组集体资金必须纳入镇农村工作办公室集中统管
第九条委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每年编制财务计划
财务计划主要内容包括年度收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