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生产审查实施细则(2015 版)(征求意见稿)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冷链工艺生产, 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 提供给消费者的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以及其他类),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及其相关检验要求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 个,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801
生产许可产品名称须注明冷链食品 (主食菜肴类、 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以及其他类)
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饭团寿司三明治汉堡类以及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 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
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一)管理制度审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以下内容:1
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制度(1)技术人员、操作人员上岗培训、考核办法
(2)重要工段设定相适应的生产、质量、检验技术人员及岗位责任
(3)定期进行产品质量安全、加工技术、质量管理、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培训的计划
(4)生产加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并保证当直接接触原料及产品的生产加工人员患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调离生产、工作岗位
(5)应制定实验室人员培训计划
培训计划应包括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以及有关生物、化学安全和防护、救护知识的培训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1)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持健康证上岗;新员工必须体检、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2)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将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岗位分类存档,到期前组织从业人员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