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用 文 档1 近来各地劳动争议案件呈快速上涨趋势,其中,因加班工资引发的纠纷成为劳动争议中的 "重头戏 "
2009 年 12 月,北京市一中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的统计调研报告显示, 2009 年劳动争议案件比上年增加了1 倍,其中 6 成以上是讨要加班工资
在上海,该市二中院2009 年判决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加班工资的占 33
57%,居各类劳动争议案件首位,是法官们公认的"难啃骨头 "
在这类争议中, 有一部分是因为法律规定不完善造成的,也有一部分是因为某些用人单位 "玩猫腻 "造成的
现象一:"加班"、"值班"难区分易引争议2007 年 1 月,马某就职于北京一家保险公司的支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
2008 年 12 月,马某退休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保险公司给付加班费等补偿 20 余万元
因马某已超过退休年龄,劳动仲裁委员会以不属于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他的申诉
随后,马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马某诉称, 自己在公司工作期间经常周末加班,检查员工的工作情况等
由于自己的工作性质和职务特点,还经常陪客户吃饭, 以致不能正常休息, 所以单位理应支付自己加班费
保险公司辩称, 马某身为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人要求其加班, 并且其在周末偶尔去单位也只是简单的检查工作,并不像平时上班那样需要办理公务,就性质而言应属于值班,不应支付加班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 加班与值班存在本质差别, 加班是劳动者除了国家规定的上班时间外,还要针对 "同一工作 "额外付出一定的劳动;值班则不同,值班的内容一般与工作内容有较大区别,并不具有延续性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
法官解析:企业在管理实践中有所谓 "值班"的说法和做法,但在《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中却没有"值班 "的概念,由此导致了此类劳动争议的发生
近年来,上海、北京高院及劳动部门先后在系统内的会议纪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