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管理法》释义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是专门规范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法律
原《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原法)自 1985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以来,对于保证药品的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打击制售假药、劣药,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药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实践中一些行之有效的药品监督管理制度在原法中未作规定;(2)原法对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过轻,措施不力,不足以打击制售假药、劣药等违法行为;(3)药品管理体制和执法主体发生变化
上述情况使得 1985 年的药品管理法的有些规定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
因此,迫切需要修改、完善药品管理法
自 1999 年 7 年起,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的进行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草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第 29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 2000 年 8 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这个草案经过人大常委会 3 次审议
2001 年 2 月 28 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修订草案)》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本法)自 2001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分为十章共 106 条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药品生产企业管理;第三章药品经营企业管理;第四章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第五章药品管理;第六章药品包装的管理;第七章药品的价格和广告管理;第八章药品监督;第九章法律责任;第十章附则
由于药品监督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