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埋件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1 ) 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建合同文件(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技术要求及合同技术规范),GB50259—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58—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1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采暖与卫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3—8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YDJ38—85《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以及相应单元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等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2)本细则适用于机电埋件工程。 该标段机电埋件工程项目由接地工程、供电及照明埋件工程、控制和拖动部分电气埋件工程、通信埋件工程、消防及给排水埋件工程和空调埋件工程等部分组成。 二、开工许可证申请 (1)机电埋件工程开工前 28d,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根据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技术规范、施工条件、施工作业水平及预埋件情况,编制施工措施计划报送监理部批准。施工措施计划的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概述 (包括施工项目、合同工程量及合同工期)。 2)预埋件的材料采购、制作或埋件制造商交货情况。 3)埋件安装与埋人施工的工序和工艺。 4 )安装与埋设设备配置 (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台班生产率等)。 5)劳动组织、作业人员培训与技术力量配置计划。 6)进度计划安排。 7)施工质量与作业安全措施。 8)按合同规定应报告或说明的其他情况。 (2)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一式四份, 经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递交,监理部审阅后限时批复,原件不退回。 (3“”)除非承建单位接到的审批意见为 修改后重新报送 ,否则施工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监理部在接受施工单位申请后 24h 内签发相应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证。 (4)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部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需的文件资料,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若承建单位在期限内未收到监理部的审批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审阅。 三、施工过程监理 (1)施工作业开始 28d 前,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建单位按合同文件规定及监理机构指示,向监理部送交负责自购的材料和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材料样品和试验报告。 (2)预埋件应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关于水系统管道弯制、水系统管件制作、电缆管的制作等技术要求进行加工制作,不得出现弯曲半径不够,有显著凹瘪等常见病。 ...